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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97人

来源:16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时间:2021-06-02 作者:贵州待君 浏览量:


为深入推进法治织金建设,努力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实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相结合等方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职位、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7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勤务辅警 87名、文职辅警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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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品行和身体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甘于奉献;

(二)年龄在18周岁(生于2003年5月26日以前)以上,30周岁(生于1991年5月26日以后)以下;

(三)勤务辅警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文职辅警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报考特巡警大队相应职位的,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体育专业院校毕业生、有体育特长并获县级以上比赛获奖人员身高放宽至1.65)、女性身高在1.62米以上。

(五)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所需工作能力;

(六)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管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五)曾编造或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
线方针政策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七)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八)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九)有纹身和明显刀疤的;

(十)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十一)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职解聘的;

(十二)现属织金县公安局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十三)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四)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15日下午17:30分。(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考交通警察大队04职位报名地点:交警大队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熊 卉 7624128 13721580866

2、报考01-03职位、05-11职位报名地点:特巡警大队警务站(县人民医院往二中方向前进50米原地税局)

联系人及电话:汪毕芳 18286788665

(四)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有应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严肃处理;

(2)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请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退伍士兵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组织,有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笔试

(一)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准考证发放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下个环节;

(四)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加分

笔试结束后,有以下几类情况报考者可在总成绩中加分3—10分:

1.一般复员退伍军人加5分。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过副班长以上职务或荣立过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再加5分;

2.获得县级治安积极分子称号或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加5分,市级的加8分,省级的10分;

3.大中专毕业警校生加5分,警校生在校学习期间,受学校嘉奖以上表彰的再加3分,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再加5分;

4.公安机关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加10分;

有以上材料的请在报名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七、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八、体能测试

(一)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1、男子组项目标准4×10米往返跑≤13.1秒,测评次数不超过两次,考生有1次达标的,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跑≤4分25秒,单次确定成绩;纵跳摸高≥265厘米,测试要求不超过三次;;2、女子组 项目标准 4×10米往返跑≤14.1秒,测评次数不超过两次,考生有1次达标的,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800米跑≤4分20秒,单次确定成绩;纵跳摸高≥230厘米。(具体标准见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

(二)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九、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加分。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十、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文件)),体检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坚定一律不予以认可。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政审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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