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我街道需安排12人配合公安局进行串酒专项整治,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我街道招聘12名男性临聘人员组建窜酒专项整治专班开展工作。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盐津街道聘用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啟蛟
副组长:熊登碧陈正周冯其宁
成 员:赵云 赵温波 陈江美王清霞 任继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熊登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云、任继霞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招聘对象
因当前新冠疫情还未彻底消除,防控风险大,为避免人员密集,因防控措施不当,而造成新的疫情风险,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本次聘用的临聘人员采取走简易程序招聘,即从市委组织部5月份组织招考的仁怀市2020年社区工作者报名考试人员(不含已录用人员)中择优录用男性12名。
三、方法步骤
(一)方案编制阶段(2020年8月7日前)。按照市委办公室、市委政府、人社局下发文件精神,制定聘用临聘人员的工作方案。
(二)聘用人员筛选(2020年8月7日-2020年8月10日)。按照2020年社区工作者招考人员名单及成绩表,除已录用人员外,以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筛选12名男性。并通知在8月10日前将户口簿、身份证及学历证明、蓝底二寸照片两张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不能前来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三)公示(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7日)。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政审、体检(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16日)。对公示的拟招聘对象,组织政审和体检。政审由街道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自行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也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由街道组织集中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体检人员。
(五)试用(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9月18日)。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通知上岗试用,试用期一个月。
(六)确定聘用对象(2020年9月19日至2020年10月19日)。试用期结束,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或自动离职的,按照“总量控制、缺一补一”的原则,继续从参加社区工作者招考人才库中择优替补。若社区工作者招考人才库中无符合条件人选,可参照社区工作者招聘条件面向社会补录。
四、相关事项及待遇
(一)由于临聘人员流动性较大,与临聘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制。
(二)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从试用期满聘用的次月起办理临聘人员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切实维护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各类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三)新聘用的临聘人员工资标准按照基本工资1790元/月+绩效工资420元/月组成,先按照1790元/月发放到聘用人员工资卡,工作满一年后,一次性补发12个月的绩效工资;工作满一年后次月开始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发放。
五、工作要求及纪律监督
本次临聘人员的聘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择优原则进行,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
转载自16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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